学生待遇及就业

 

  1、学生修业期满,成绩合格,五年一贯制大专颁发省教育厅验证的全日制大学专科毕业证书,普通中专颁发全日制中专毕业证书,师范类大专颁发教师资格证书。

  2、学校严格按照国家奖、助学金管理办法实行奖、助学金制度。农村户籍以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每人每年可获得1500元的国家助学金;品学兼优的学生每年可获得2000元-8000元不等奖学金。

  3、在校学生可优先参加专升本考试。其中中央戏剧爱子院、中国戏曲学院、北京舞蹈学院、华南师范大学等高等艺术院校,分别在我校设立山东省后备生培训基地,上述院校定期委派专家教授来我校对毕业生进行辅导讲学,并给予优惠录取政策。已有1000余名毕业生先后升入中央音乐学院、中国音乐学院、中央戏剧学院、北京舞蹈学院、上海戏剧学院、中央民族大学、北京电影学院、天津音乐学院、沈阳音乐学院、西安音乐学院、北京师范大学、华东师范大学、华南师范大学、中山大学、山东师范大学、曲阜师范大学、烟台师范大学、聊城师范大学、山东艺术学院、南京艺术学院等高等院校深造。

  4、学校十分重视毕业生的就业指导,负责推荐毕业生就业工作。设立专门的就业指导机构,科学统筹地研究学校培养人才的专业特点和社会需求状况,有针对性地指导学生就业。多年以来毕业生除升入高等院校继续深造和出国留学的学生以外,全部被北京、上海、广州、济南、青岛、烟台、潍坊等省内外县市级以上幼儿教育机构、特殊教育机构、教育团体及大中型以上企事业单位录用,今年我校与韩国艺苑艺术大学缔结友好学校,并确立了多项合作项目,其中优秀学生可到艺苑大学留学深造。毕业生呈供不应求趋势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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