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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远市“五严格”规范中小学春季开学收费行为

更新时间:2012-2-26


 

新学期伊始,为贯彻落实国家、省、市有关治理教育乱收费的文件精神,进一步净化教育收费环境,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收费行为,切实减轻群众负担,日前招远市明确提出全市学校春季开学收费工作要做到“五个严格”要求,重治群众反映强烈的“上学贵”问题。

一是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。要求各校认真贯彻执行《教育收费公示制度》,及时更换教育收费公示牌,调整贫困生资助政策内容,做到公示牌的内容完整准确、整洁美观,在校园内显著位置长期公示,让学生家长及时了解相关收费政策,明白、放心交费。

二是严格规范收费行为。坚持“一卡、二统一、三公开、五不准”的收费管理办法,要求正确规范使用收费票据,严格收费票据和经费管理制度,做到“收支两条线”;与各中小学校签定目标责任,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规范教育收费工作领导小组,与各部门层层签订《招远市治理教育乱收费目标责任书》,落实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。

三是严格乱收费检查和处理力度。通过设立咨询和投诉电话,聘请社会监督员,召开家长座谈会等形式,积极构筑教育收费多层次监督网络,加大对教育收费工作的监管力度。在学校自查的基础上,市教体局还将会同物价、纠风、财政等部门,坚持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,专项检查与综合检查,加大对教育收费工作的监督检查,切实将收费工作置于“阳光”下操作,严禁“一边免费,一边乱收费”现象的发生。

四是严格做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。从春季开学开始,一律停止收取存车费、热饭费、饮水费等服务性收费。严禁学校搞收费办班、收费补课,各类学校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种向学生收费的提高班、补习班、特长班、竞赛班等。

五是严格做好贫困学生的救助帮扶工作。制发《招远市教体局帮困扶贫管理细则》,进一步完善助、补、贷、减、免、奖的助学体系,安排贫困学生救助经费,确保贫困学生不因贫失学。严格执行“一费制”、“两免一补”、公办高中择校生“三限”政策,为弱势群体子女就学开通“绿色通道”,确保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。(烟台市教育局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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